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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来源:hnyoungth|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1601
       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是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三个陕西”的时代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要求,激发少年儿童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提高我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好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基本职能。始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养综合素质为导向、以竭诚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使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2.总体目标。少年儿童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自主作用得到发挥,对少先队活动的参与度、喜爱度提高,对少先队组织的荣誉感、归属感上升;落实“三爱”要求,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得到强化,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增强。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方法、路径和载体科学有效;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衔接紧密,少先队分层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各级少工委体系健全、统筹协调和服务能力加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全面覆盖、有活力。少年儿童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加完善,职业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3.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有爱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磨练勇敢顽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加强综合素质培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延安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把个人成长进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联系,与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紧密联系,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定信念。 
 
  二、积极适应时代要求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发展
 
  4.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强化“三爱”教育。尊重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把握少先队的儿童性、自主性、群众性、教育性、政治性特征,通过生动有趣、具体形象、符合少年儿童思维特点的方式,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学习、主动学习、快乐学习;热爱劳动,自己动手,锻炼创造能力;热爱祖国,熟悉历史文化,感受民族精神。围绕“中国梦”这一民族夙愿,发挥我省红色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大讲堂”、“延安精神代代传”和“陕西发展我成长”等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永远跟党走。
 
  5.以实践体验为载体,提高综合素质。着眼于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素质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教育和自主体验,加强少年儿童意识灌输和习惯养成。发挥我省历史、科技、军工等资源优势,通过开展“手拉手”、“雏鹰争章”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把崇高理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转化为少年儿童的基本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6.以“三位一体”为保障,关爱健康成长。从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娱乐、安全、心理等需求入手,把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紧密结合,形成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联动机制。家庭发挥基础教育作用,家长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提高科学教育能力,为少年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学校肩负阵地教育责任,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发挥育人作用;全社会承担共同教育责任,为其全面发展创造良好制度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教育体系中的作用,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障少年儿童和孤儿,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使他们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温暖。
 
  7.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事业发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握少年儿童认知、意识、情感形成的一般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网上建队等新形式,创新少先队组织建设模式。开发设计集科学性、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的活动,提升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固有品牌影响力。支持青少年新媒体建设,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少先队文化产品。总结推广经验,加大理论研究,赋予时代内涵,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全面发展。

       三、着力解决制约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8.建立健全少年儿童活动阵地。市、县(区)逐步建立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在适合少年儿童教育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各类场所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向少年儿童免费开放。各级党团组织依托社区党团活动阵地、“青春驿站”及其他社会资源,建立社区少先队活动场所。教育部门把少先队阵地建设纳入中小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列入我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加强各类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管理。
 
  9.推进少先队课程和学科建设。教育部门将少先队活动课纳入督导及教研体系,开发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教材、辅导员用书。加强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指导和协助高校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研究课题。
 
  10。健全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各地把建立少工委作为推动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共青团组织和教育、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进社区少工委建设,扩大少先队工作覆盖面。各级少工委要按照队章要求,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履行好职责;选拔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好、热爱少年儿童事业的同志从事少先队工作,确保专职专用。
 
  11.提高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省、市、县在同级团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按同级团委副职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乡镇总辅导员可由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兼任。小学和初中设置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学校校级副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设立“少先队活动”科目,把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教师职称评价范围。教育部门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
 
  12.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少先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级团委要保证少先队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3.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把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纳入青少年事业和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规划,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14.共青团受党委托要承担起领导少先队的光荣任务。切实加强“全团带队”,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的职责,加强对少工委换届工作指导,把少先队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并加大权重。
 
  15.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在规划本地区教育发展时,把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联合各级团委、少工委,建立指导、检查少先队工作的制度,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评机制。
 
  16.全社会要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宣传文化等部门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舆论环境,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影视作品,扩大示范效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网吧、文化市场、学校周边环境规范治理,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全社会支持帮助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解决困难,优化环境,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创造有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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