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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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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青联字【2020】3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少工委,济源示范区团委、少工委: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少工委

2020年109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深化少先队改革攻坚,推动河南省少先队红领巾先锋工”落地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完善健全全团带队工作制度机制,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全团带队工作,提出以下重点措施:

一、带好政治建设,帮助少先队坚定正确的方向

1.加强政治领导。政治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根本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少先队的思想政治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领少先队工作的灵魂主线,引领少先队自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高举队旗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

2.强化思想引领。各级团组织“六一”“十一三”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实践教育主题、大型活动设计中加强把关,指导少先队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找准新的社会条件下开展少先队教育的方法与路径。要紧紧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这个关键目标,推动本级少工委出台“红领巾奖章”细化实施方案,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加强中学团组织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制定“推优入团”年度工作方案,完善推优入团制度,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增强共青团、少先队在少年儿童中传播党的意识形态的核心能力,将少年儿童思想引领工作纳入全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格局,规范各级团属媒体建设和管理,带动少先队媒体更好传播党的声音,提升育心铸魂实效。

二、带好组织建设,巩固和打牢少先队工作的基础

3.重视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将少先队纳入共青团“三力一度”工作格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县(市、区)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少先队工作,推动县级少工委在本辖区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成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团组织书记担任学校少工委副主任,增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4.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各地青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作用,广泛设立“红领巾角”,帮助少先队建立校外少先队支持组织;整合热心家长、“五老”、青年志愿者等工作力量,与少先队共同建立志愿辅导员资源库,设计红领巾寻访线路等红色教育实践项目,推动少先队实践教育强化提升。要抓紧推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决推动打击恶意玷污、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带好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少先队工作队伍

5.加强少先队工作队伍建设。各级团组织要突出政治要求,选派最优秀的干部负责少先队工作,县级以上少工委班子成员、少工委委员人选应当经同级团组织书记会议研究,少工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考察工作,原则上应由同级团组织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推动团组织少先队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交流挂职,县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力量分别不少于1人;按照标准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少先队辅导员;大力支持少先队培训工作,在各级团干部培训中增加辅导员比例,将辅导员培训纳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体系,少先队相关课程纳入团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并提高课程比例。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团内政治待遇,优秀辅导员等少先队工作者代表在各级团代会代表和委员中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常委会中应至少有1名少先队工作者代表;推动县级总辅导员任县级团组织兼职副书记,大队辅导员任学校团组织负责人。

6.关心支持少先队辅导员成长发展。各级团组织要建立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到省市县团组织、少工委挂兼职及跟班学习的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红领巾先锋讲师团,不断加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研究力度,团省委发布的研究课题应包含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方向,并占有一定比例;继续支持少先队工作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实践平台;支持团校、高校设立专门教研机构、专业课程,培养组建少先队和少年儿童研究专业队伍;支持少先队工作学会发展,构建高水平理论研究和学术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人社、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各级少工委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职称评定、等级评审、评选表彰等工作优化环境、提供支持。

四、带好工作发展,促进少先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7.健全少先队表彰激励机制。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应按要求牵头建立健全本级少先队评选表彰体系,指导所辖基层少先队组织普遍开展常态化评选表彰工作,并建立在六一”“十一三等重要节点表彰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机制。少先队辅导员等少先队工作者要纳入各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范畴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参加少先队的表彰大会、入队仪式等活动

8.建立团的领导机关直接联系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制度。要把抓少先队工作作为“全团抓学校”的重要内容,省市团委建立重点联系少先队组织制度,团省委重点联系40所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每年重点联系20所以上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其中,省市团委每位班子成员挂点直接联系至少一所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根据学校少先队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可对所联系的中小学校进行调整;团县(市、区)委干部每年至少走访调研辖区内一半以上的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辖区学校数特别大的,团县委全体干部应在一届任期内走访调研本地区全部中小学校。

9.加强支持保障力度。各级共青团要抓住加强党建带团建、队建契机,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和督导考核,纳入教育部门对本级中小学的业务督导考核;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项目、活动、宣传和经费等各方面进一步向少先队倾斜,每年支持少先队工作的经费预算不少于年度工作总预算的四分之一,不少于10%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工作,对于少先队重大活动要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10.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推动少先队工作机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作年度工作汇报时,应当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省市县团组织书记会议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部署全团带队工作,全会工作报告应有专章或专段总结少先队工作并部署全团带队工作;省市县少工委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会,同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出席并就全团带队工作作部署、提要求。

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增强全团带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履行好全团带队职责,推动新时代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打牢红色根基。团省委将在全省全团带队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大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建立考核指标监测体系,并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各级团组织要参照团省委做法,建立本级相应科学评价体系,切实将全团带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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