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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少先队实践教育重点项目来啦!

来源:全国少工委|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633


落实中央“双减”有关要求

推进少先队实践教育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立足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及全国少工委八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现就落实中央“双减”有关要求、推进少先队实践教育重点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育人优势和实践育人特色,主动配合做好“双减”工作,实施少先队实践教育重点项目,提高校内少先队服务质量、拓展校外少先队服务渠道,为“双减”工作提供活动、阵地、队伍支持,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重点项目

1. 开展“向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报到”活动。依托各地革命纪念场馆、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等文化场馆、社会资源,推动学校和校外少先队组织与所在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建立联建共育机制,建立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形成各地“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每个中小学少工委都要常态化联系不少于1个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并以中队或大队为单位组织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到营地(基地)参与校外实践活动。

2. 实施“社区小主人”行动。由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统筹,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社区(村)少先队组织建设,推动学校和附近社区(村)的少先队组织“结对子”,利用社区党群活动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结合社区日常重点工作,联系取得少先队辅导员、大学生志愿者、“五老”、热心家长的支持,组织少先队员在课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就近就便“向社区报到”,经常性到社区开展升旗仪式、鼓号展演、志愿服务、敬老爱老、劳动锻炼等活动,进行生活体验和场景体验。已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的社区要常态化开展工作和活动,并建立机制、形成品牌,不断增强对社区内少先队员的服务力和吸引力。

3. 建立“青少年宫下基层”机制。各地青少年宫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的指导下,建立与学校、社区(村)的联系协调机制,组织工作力量,在课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重点品牌进学校、进社区(村)活动。各地青少年宫积极开展“流动少年宫”活动,注重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偏远农村(社区)的支持,更多将资源项目送到基层,将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送到少年儿童的身边。各地团属、教育系统的青少年宫要整合特色品牌项目,结合当地学校、社区(村)的需求常态化开展活动。

4. 开展“青年之家·红领巾学堂”项目。结合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依托城乡社区“青年之家”实体阵地,广泛开展“红领巾学堂”项目。通过团员到社区(“青年之家”)报到、招募青年志愿者、社会组织入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时间,围绕思想引领、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为有需求的少先队员提供校外服务和实践活动项目,优先服务烈士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

5. 打造“少先队公益性社会实践教育”项目。建立组织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通过少年军校、少年警校、少年科学院、夏冬令营等实践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在课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积极参与,进行劳动锻炼、社会观察、国情体验、素质提升、品格磨砥,形成一批集政治性、思想性和公益性、规范性于一体的少先队实践品牌。各地广泛开展“少年儿童社会实践营”活动,突出教育引领和组织优势,优化实践内容和日程安排,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营。可引导具备条件的社会机构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基层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县级团委、少工委每年集中组织不少于4次示范性校外少先队实践活动。

6. 举办暑假、寒假爱心托管班。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积极牵头,相关单位共同主办思想性、趣味性较强的寒暑假期爱心托管班,优先吸收劳动模范子女、困难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参加。

7. 开展“红领巾小社团”等少先队实践活动。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将开展少先队实践活动常态化纳入到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中。按照学生年龄和学段特点,分层系统开展学校课后“红领巾小社团”等少先队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8. 活跃少先队课后组织生活。用好学校课后服务及延时托管服务时间,充分发挥少先队辅导员的作用,根据不同年龄和学段特点,以中队为主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学校课后组织主题鲜明的少先队队会和主题队日活动,不断强化少先队员组织意识。

 三、组织实施

1. 加强统筹指导。各级团委、少工委要会同教育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将配合做好“双减”工作、推进少先队实践教育重点项目实施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对“双减”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之中,争取经费保障和活动配套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要支持少先队开展校内校外实践活动,纳入各级教育督导的重要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指标。

2. 强化工作机制。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团委、少工委牵头开展的校内课后和校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及托管等纳入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供资金、场地、工作力量、安全等保障。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协同相关单位建立深化少先队实践教育的日常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以落实重点项目等形式推动工作。

3. 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根据工作职能分别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强化责任主体的作用,具体指导推动校内外落实各项重点项目。注重发挥“红领巾奖章”的作用,打通少先队员校内校外的评价激励。

各地开展工作形成的典型经验、工作机制、活动品牌等,请及时报送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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